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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根源上说,中新网上海9月29日电 (记者 陈静)天气渐凉,当清风掠过枝头,种子便开启了跨越山海的路程。 记者29日获悉,上海辰山动物园种子展正在举行,汇集超200种55科129属依赖风力流传的种子,以“百种流行”为主题,将迷信奥秘与艺术美学交织,带观众共赴一场种子的飞行盛宴。种子墙会合展示了122种风传种子。中新网记者 陈静摄 记者看到,主展区展现了风传种子的“游览图鉴”:雨林伟人龙脑香科的果实带着翅状“飞行器”;翅葫芦可滑翔数百里;槭属种子旋转飞行;长喙婆罗门参、水飞蓟、南山藤、羊角拗顶着精致的“降落伞”随风轻舞;沙拐枣、角果黎则在开阔地带依靠风力转动迁徙。展区里还有难得一见的缅甸胶漆树、国度一级珍爱动物望天树、中国特有种鹅掌楸等濒危及罕有物种的种子。有的种子自带翅状“飞行器”。中新网记者 陈静摄 展区里打造了整面种子墙,集合展示了122种风传种子,有的轻捷如絮,有的翼状似蝶,有的藏在独特果荚中。据介绍,不雅众在这里还能够近间隔“邂逅”从太空“旅行归来”的种子。 展厅中心两年夜艺术安放为旅行者带来强烈视觉冲击:由东京龙脑喷鼻果实组成的巨翅作品墙吸引了泛滥眼光;100枝长喙婆罗门参构成的“白色梦乡”通透灵动,酷似放大的蒲公英在光影中流转。上海辰山植物园种子展,以“百种盛行”为主题,将科学奥秘与艺术美学融合。上海辰山植物园供图 在互动体验区,观赏者能够经过动自摸触种子“飞行布局”的没有同质地;可以化身“动物妈妈”为种子设计航行装备;可以折叠纸制“飞行种子”,见证它乘风而起;还能够用七巧板拼出喜爱的翅果。 影象区娓娓呈现,10余各种子航行进程动态画面,活泼复原强劲性命的空中之舞。(完)--> 【编纂:刘阳禾】
慢慢,疾速,中新网绍兴9月26日电 (张斌)浙江省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无限公司25日晚发表布告称,9月13日23时40分许,正在车辆非经营期间,绍兴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存车线保洁单元4名保洁职员穿梭轨道时,被一辆返场检验的电客车碰撞。经紧要送医就诊,3人救济有效灭亡,1名伤者经治疗正在痊愈当中。--> 公告表示,经开端考察,本次事故系保洁职员未按规定门路进入行车正线地区,被返场检修电客车碰撞而致使的生产平安事变,...
流程设计,为了,数据显现,全国2025届高校毕业生达1222万人,同比淘汰43万人,而明年结业生人数预计再创新高。正在搜寻引擎搜寻“年夜学生失业”能够看到,从中央到中央,各级党委以及政府都把年夜学生就业事情摆在优先位置。 从今年春招到暑假,再到刚开始的新学期,教诲部出台多项步伐,相继面向毕业生举行“国聘行动”、“百日冲刺”行动、电子商务行业招聘活动、就业能力晋升“双千”计划、已经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为协助先生实...
近日,一则“8个月婴儿没喝茶被收茶位费”的网络话题登上热搜,引发广泛关注。 消费者黄女士称,自己在广东一家海鲜大排档,遭遇“茶位费刺客”。他们一行13人,其中有5个小孩(包含两名婴儿),在广东某海鲜大排档总共消费了3525.2元。查看账单时,她发现账单显示,餐具共13份,单价3元,总计39元。黄女士质疑:8个月大的婴儿既未使用碗筷,也未饮用茶水,为何还要收费呢?她要求店家退回未使用的茶位费,并按市场价退回多收的餐费,遭到拒绝。经过媒体跟进曝光后,黄女士称商家已第一时间联系自己并道歉,还按照市场价退回了餐费。 那么,商家未提前告知茶位费,是否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未实际使用茶位服务的婴儿被收费,是否违反公平交易原则?遇此类情况,消费者该如何维权?本期【你问我答】由《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玉律师进行解读。 问:商家未提前告知茶位费,是否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对未实际使用茶位服务的婴儿收取费用,是否违反公平交易原则?--> 答:商家未提前告知茶位费,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这既是对法律条款的违背,也是对消费者信任的损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茶位费属于服务费用范畴,商家未提前告知,导致消费者无法知晓完整消费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以“知情”为前提,若菜单未标注茶位费、店员未口头提示,消费者便默认“用餐仅需支付菜品费用”。这种默认的背后,实则是对“是否接受茶位服务”选择权的悄然剥夺。 商家对未实际使用茶位服务的婴儿收取费用,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公平交易的核心要求为“等价有偿”,即费用收取需以实际消费或服务享受为基础。婴儿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不会实际使用茶水、茶具等茶位服务,商家按人头向婴儿收费,缺乏“服务对价”基础,属于“不合理强制收费”,是对公平交易原则的违背。 问:消费者是否有权拒绝支付未告知或未实际享受的服务费用? 答: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未告知或未实际享受的服务费用,这既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亦是维护交易公平的应有之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价格法第十三条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或采用格式条款等方式,如茶位费未提前说明、结账时擅自添加等情况下,消费者可依法拒付。同时,消费者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需以“实际享受服务”为付费前提。例如婴儿未使用茶位服务、消费者未接受某项附加服务时,商家强制收费违背“等价有偿”原则,消费者无需支付。 消费者遭遇未告知或未实际享受服务收费时,可依据多项法律条款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赋予消费者知悉服务内容、费用等真实信息的权利,第九条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服务的权利,第十条明确消费者有权获得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条件、拒绝强制交易,第二十六条禁止经营者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或强制交易;价格法第十三条要求经营者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标明费用;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则规定餐具清洗消毒是经营者法定义务,消费者可据此拒绝支付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 问:如果商家以行业惯例为由收取婴儿茶位费,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答:行业惯例不可对抗法律。行业惯例虽源于特定行业长期实践形成的普遍做法,但其合法性始终需置于法律框架下接受审查,绝非脱离法律约束的“特殊规则”。当行业惯例与法律规定相抵触时,法律的效力必然优先,任何行业惯例,都不能成为商家规避法律责任、实施违法收费的“挡箭牌”。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行业惯例需以商家履行充分告知义务为前提,且收费需与实际服务相匹配,若仅以“惯例”为名进行强制收费,可能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商家以“按人头计费”的行业惯例为由收取婴儿茶位费,在法律层面无法获得支持:一方面,婴儿因生理限制未实际享受茶水、餐具等服务,却在付款时对其收费,这是对公平交易原则的违背。茶位费的收取需以充分告知、实际服务、公平合理为前提,商家不得以“行业惯例”为由规避法律义务,针对婴儿等未实际享受服务的群体,强制收费行为既缺乏法律依据,也会让消费者产生“被强制消费”的感受,破坏了用餐体验,让原本承载文化意义的茶位费,异化为引发消费矛盾的导火索,甚至对餐饮茶文化口碑造成负面影响。 对于消费者而言,若遇到商家未提前告知费用,或要求为未实际使用的服务付费时,可采取以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与商家进行沟通,明确指出其收费行为的不合理之处,要求其退还相关不合理收费;如果协商无果,则可以向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提供相关证据,如消费凭证、现场照片、录音录像等,要求行政机关介入调查并责令商家改正;若投诉后问题仍未解决,还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报记者 朱婵婵/ 本报见习记者 马子煜 【编辑:刘湃】
“党校因党而立,党校姓党是天经地义的要求。党校姓党,是党校工作的根本原则,也是做好党校工作的根本遵循”……201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坚持党校姓党,深刻回答了事关党校事业长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新时代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校(行政学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党校姓党”这个立校办学之本,做好新时代的传道、授业、解惑工作,做好探索规律、经世致用的大学问,让党的旗帜在党校高高飘扬。 培养造就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指出:“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就必须培养造就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在这方面,党校责任重大、责无旁贷。” 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 翻开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教学安排意见,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举措贯穿始终—— 丰富和充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讲授、实践解读、案例教学三个教学单元的讲题设置;在学制1个月以上主体班中继续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课程;用好新出版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体系和教学大纲(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使用)》…… 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也是共产党人的“心学”。 2020年9月,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大礼堂一层大厅,厅局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第7期)全体学员齐聚于此,举办了一场特殊的“生日会”。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面对鲜红的党旗,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叩问初心,坚定信仰。 近年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充实完善《中国共产党党性教育教学大纲》,组织学员赴上海、福建、陕西延安等地开展体验式教学,安排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为主题的学员讲堂,新设“英雄模范”报告,并对学制1个月以上主体班围绕党章党规党纪组织开卷考试。 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 “如何正确理解中国式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性质?” “什么是‘历史正确的一边’,如何才能坚定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 “与西方民主相比,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哪些特色和优势?” ………… 一直以来,学员在报到时都需带来两个问题:一个“当前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一个“希望中央党校解答的思想理论问题”。学员带来的问题被统一收集,分门别类编辑成册,发给相应的授课教师,由教师在课堂中予以解答。 “小岗村近年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将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资产折股量化到人、落实到户,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 2023年4月,在全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视频培训班上,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周群之将村庄的发展经验娓娓道来。为期4天半的时间里,全国51.3万名参训干部在北京主课堂、各地3568个分课堂,共同研讨交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方法路径。 讲授式教学、案例式教学、研讨式教学、模拟式教学……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创新教学方式,丰富教学方法,让党校课程真正为学员所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强化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会同中组部规范地方党校(行政学院)基本培训班次和课程设置,分层分类开展大规模、全覆盖培训,推动理论教育更加系统深入、党性教育更加触及灵魂、能力培训更加精准高效。 2024年,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对2000多名中管干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覆盖集中轮训,并以同步直播方式覆盖中央部门、企业和高校近70万名领导干部;举办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中管干部进修班和厅局级干部进修班等主体班次136个;以同步直播方式对全国乡镇党委书记、街道党组织书记等进行全覆盖培训。全年主分课堂参训学员300余万人。 努力当好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生力军 视而使之明,听而使之聪,思而使之正。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只有把一些重大问题从思想理论上搞清楚、弄明白了,党校教育培训才能真正做好。”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主楼北广场,名为“战友”的马克思坐像和恩格斯立像引人注目。 2015年12月26日,经党中央批准,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主要负责马克思主义理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决策咨询及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 2018年1月15日,经党中央批准,中央党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成立,主要职责是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推进党的理论建设和理论创新。 依托理论研究阵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持续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 搭建“中国话语”高端论坛、国家治理论坛、中国式现代化论坛等学术交流平台; 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等系列研讨会; 完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原创性贡献研究”重大委托课题,开展“习近平同志福建工作时期思想和实践研究”; ………… 近年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持续开展重大理论问题研究,为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为什么,我们对未来充满信心?因为我们每一个人,时时刻刻与祖国在一起……”2020年,第一季党校公开课《与祖国在一起》刷屏网络。6位来自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的中青年教师结合个人的成长经历与研究领域,以扎实的理论功底和鲜活的表达,带来令人耳目一新的知识盛宴。 从《与祖国在一起》,到《十年的十个“为什么”》《读懂中国75年发展密码》,再到《2025中国经济新脉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陆续推出13季党校公开课,总播放量超过10亿。网友纷纷点赞:“党校出品,必属精品!” 近年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名义在权威报刊发文400多篇,出版“新时代之问”论丛、《中国式现代化100关键词》等图书,在“网上党校”平台上线二十大精神专题课程16讲;专家学者到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宣讲授课,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 党校作为党的思想理论战线的重要方面军,承担着为党献策的重要职责。 2015年,中央党校列入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名单;2018年,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合并……新时代以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特色学科不断增加、研究领域持续扩大,形成了有利于发挥智库作用的新优势。 “苦甲天下”的陇原如何振兴?独龙族如何“一步跨千年”?福建宁德下党如何“弱鸟”高飞?宁夏闽宁镇如何从昔日干沙滩变身今日金沙滩?…… 2024年,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与中宣部共同推进新时代“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口述资料采录与整理重大专项工作,还原中国共产党解决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的历史画卷。 建诤言,献良策……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智库建设的意见》,连续两年举办皮书成果集中发布会,通过多种渠道向中央有关部门报送内参、研究报告、智库报告等决策咨询信息,并鼓励学员参与为党献策,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传承党校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校是传承党的精神血脉的殿堂,是广大党员干部十分向往的地方。这就要求党校在从严治校、质量立校上必须大大高于一般学校,遵循最严格的政治标准、学术标准、教学标准、管理标准,确保始终牢记初心、践行使命。” 2023年9月,党中央印发修订后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明确“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法规制度,推进干部教育培训规范管理”; 2025年8月,党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将“校风和学风建设”拓展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新增“坚持系统观念”这一工作原则; ………… 随着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不断充盈。 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习期间,有组织员全程负责管理和监督,学员临时党支部进行自我管理。 “不准发表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言论”“不准违背科研诚信,侵占他人学术成果”“不准请托学员办私事谋私利,与在校学员聚餐、饮酒”……2024年1月,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印发工作人员“七不准”,从严守政治纪律、坚守学术诚信、清爽学员关系、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维护党校声誉、恪守师德师风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制定修订教职工外出讲课、参加学术活动、接受媒体采访,以及校(院)内部审计、教职工考勤等管理规定,引导教职工潜心治学、虔诚问道、悉心育人。 党校不是一般学校,党校教育培训对象不是一般学生,这样的“不一般”对党校师资的要求也不一般。 今年3月底,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举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体备课会。会上,5位教师从备课思路、授课框架、案例选取、讲课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发言。 这是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提升集体备课实效的一个缩影。教学评估成绩低于一定分数的教师,要重新备课、改进不足,试讲通过后才能重返讲台。近两年,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学,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组织了数十场全校范围的集体备课会。 一手抓集体备课,一手抓教师培训。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组织讲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课的教师开展循迹溯源教学培训,组织讲授党性教育专题课的教师到相关干部学院开展教学培训,组织为民族干部培训班授课的教师赴民族地区开展教学调研,推动教学水平不断提升。 党校(行政学院)是个系统,提升整体功能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统筹协同、整合资源力量。近年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会同中组部完成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对口帮扶民族地区党校,因地制宜推动县级党校分类建设,建立地方党校骨干教师跟班锻炼长效机制。2024年,承办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师资培训班17期,培训学员5万多人。 踏上新征程,扬帆再启航。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校(行政学院)必将牢记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初心,传承党校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本报记者 何昭宇) 【编辑:王琴】